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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個迷信的人,但是對於保存期限,我還是蠻謹慎的。

 

就食物而言,基本上只要過了保存期限,我就不再吃了。即使是茶包、巧克力這類好像可以放一輩子的東西也一樣,一律只吃到保存期限的前一天。身體有沒有因此比較健康,我無法得知。總之心裡的某種平衡會因此安穩下來。

不過,上星期倒是挺大膽地吃了好幾顆過期三星期至一個月的雞蛋。甚至沒有煮得很熟就吃了。因為那時候剩了將近半打,覺得全部都丟掉也太浪費。畢竟,雞蛋和雞的關係,好像還是比茶包或糖果和人的關係來得親近些。總覺得丟掉雞蛋就像丟掉雞一樣。

偶爾也會丟掉紅蘿蔔或者看起來已經爛掉的蔥。

保存期限的作用對我而言除了有丟掉食物的罪惡感之外,還有更進一步的,買食物的罪惡感。譬如說,前陣子才吃了好幾顆過期蛋,搞得心裡很緊張,最近買雞蛋因為害怕重蹈覆轍,就只買六顆而非一打。雖然,我這次很有信心可以把一打蛋都在期限內吃完。

有時候覺得莫名其妙,保存期限明明是要讓大家安心、減少大家計算的麻煩的,怎麼反而讓人感到緊張,而且在不知不覺中把生活都支配給了保存期限呢。

關於人生裡的各種截止日,何嘗不是如此呢?好像到十八歲心臟就得一下子變成熟,變成「大人」版本的心。然後在那前後就開始緊盯著電腦螢幕,查詢各種考試、工作,盼著早日有什麼「新里程碑」可以告訴家人及朋友。如果不這麼做?好像也沒什麼,但是心裡的深處好像就會打起警訊,告訴自己也許已經哪裡腐爛生病了。

實際上,雞蛋有沒有壞掉,要打了蛋才看得出來。打出來如果有光澤、蛋黃沒散開、也沒臭味,那麼,就是一顆完美的蛋。同理,自己若是活得自在、充實,人生就不算有缺陷。我想,新不新鮮,終究和年齡和日期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的。

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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